對貫徹落實青年政策的幾點意見
  • 發佈時間: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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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幫助年輕人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給澳門的人才培養提供指導性支持,營造優質的人文社會環境,特區政府自二○一○年底啟動編撰青年政策的工作。歷經三年的嚴謹編製及期間的廣泛諮詢,終於在去年十二月,教育暨青年局正式公佈《澳門青年政策(二○一二——二○二○)》,標誌着澳門的青年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與二○一二年的諮詢文本相比,修訂後的政策文本回應了不少社會訴求,例如增加了獨立思考和批判精神的內容,優化了針對社團資助的管理及監督等,都可見政府之用心。不過,正如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在青年政策的序言上提到:“接下來的關鍵是政策的落實,因此後續的行動計劃亦至關重要。”以下,我結合自身多年青年工作實踐,就青年政策的實施談幾點想法。

       一、確保青年政策在人才發展委員會的工作中落實。根據二○一四年特區政府施政報告,行政長官將構建澳門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置於施政重點的首位,並計劃成立直屬行政長官的人才發展委員會,科學規劃人才培養的長遠發展,顯示出政府對人才資源的高度重視。現時澳門社會發展迅速,隨着不斷邁向“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目標定位,人才資源已經成為最重要的戰略資源。培養青年人才,是開發人才資源的關鍵,所以青年工作和人才工作息息相關、密不可分。“青年政策”行動計劃指出,為配合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戰略部署,設立了五個相關的工作項目,包括促進青年領袖人才成長,構建培育青年成長的系統階梯,創設機會發揮青年優勢和潛能,促使開闊眼界、增長閱歷和豐富國際知識,強化生涯輔導服務。這些內容都應與將來的人才發展委員會工作有所銜接,並與青年事務委員會緊密溝通,發揮雙軌並行的作用,帶動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教育機構、青年社團和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共同推行青年政策,培養各行各業的青年人才,從而適應和滿足澳門現今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以及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需求。

       二、加強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協調工作。青委會作為一個青年範疇行使職權的諮詢機構,主要職能是協助政府制訂和評估青年政策,並提供有關意見和建議。由青委會於二○○七年訂定之《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即為青年政策提供了核心的基礎資料和參考依據。除了施展諮詢的角色功能,在貫徹實施青年政策的方面,青委會仍能發揮更大的效用。且看政策文本,列出了推動社會參與、促進身心成長、營造關愛氛圍、增進社會流動四個基本政策方向,具體內容繁雜,覆蓋面廣,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組織,使得其中的協調工作必不可少。青委會的主席由監督青年事務的社文司司長出任,副主席由執行青年事務的教青局長出任,委員會包括社工局、體發局、勞工局、法務局、保安協調辦公室、高教辦等多個政府部門高級人士擔任委員,同時還包括青年、教育、經濟、文化及社會服務等範疇的多個社團或機構代表,極有利於跨部門、跨組織的溝通和合作。為了保證青年政策的全面落實,提升青年工作的效率,給澳門青年的全面發展提供堅實的後盾,青委會的協調工作應得到進一步的加強。建議在青年事務委員會內就四大發展方向針對性地成立工作專責小組,切實推進和定期檢測政策的成效。

       三、量化政策的發展目標。政策文本以凝聚社會力量、培育全人發展兩個發展目標勾勒出政府對青年成長的理想圖景。目標雖然清晰,但要看出成效卻不容易。因此,政府需要注意目標與指標的結合,針對特定目標制訂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以明確的數據來評定政策的落實狀況。其實在量化“培育全人發展”的方面,政府已做得很好。早於二○○一年,教青局委託澳門大學進行《澳門青年指標體系》的研究,由此確定十個領域的八十項指標。並隨着社會的發展和更新,教青局於二○○七年將有關內容修訂為十個領域的七十八項指標,全面呈現澳門青年的成長情況。持續完善和執行《澳門青年指標體系》,能清晰、準確地測量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的現狀和趨勢。另一方面,儘管政策文本提出了“凝聚社會力量”的目標,但並沒有提及如何對此進行具體的客觀衡量。故有必要通過一定的量化指標,或以定期調查的方式,關注青年個體、家庭、學校、社團、政府之間的關係協調及融合。社會是否為青年促進了平等的機會、共建了友善的環境、開拓了多元的路徑,需有一套量度標準來作出反映,為青年政策的有效推行及檢視提供重要的監測依據。

       四、另設途徑加強對廿九至四十歲青年人的關注。自青年政策向社會諮詢以來,文本中關於青年的界定便 成為社會各界爭議最多的問題之一。政策公佈後,政府部門亦忙於解釋為何有這樣的界定。基於成本效益的原則,任何政策總有一個特定的針對範圍,比如以年齡、收入、家團及資產狀況、甚至殘疾標準等作為計算基礎。對於政策的施行,政府都會界定一條受益群體的界線。如何設定這條界線向來都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因為界線定得過鬆會分薄資源,影響政策的成效性,界線定得過緊則會令很大一部分有需要的人排除在政策以外。再看澳門的青年政策,僅以十三至廿九歲的青少年為服務對象和受益者,廿九至四十歲的中青年則被排除於政策範圍以外。雖然政府強調政策已參考多個國家及地區對青年的界定,但仍免不了不少青年社團對此表示失望,畢竟澳門的青年社團發展較其他地方更為蓬勃。在現實生活情況中,廿九至四十歲的中青年更容易遭受職業瓶頸的困擾,在逐漸遠去的青春年華與越來越重的生活負擔之間倍感壓力,喪失對理想的熱情,疏於自身學習增值,心理及生理壓抑的情況都應受到政府的更多關注。所以在推行青年政策的同時,政府應表明會透過其他部門對政策以外的中青年持續關注,讓他們仍然感覺到社會的關懷。

       制訂政策難,落實政策更難。《澳門青年政策(二○一二——二○二○)》的公佈,令澳門的青年工作更具制度性、系統性、方向性,政府應再接再厲,繼續完善青年政策的不足之處;同時務實進取,釐定各部門、各組織的角色及分工,調動社會多方力量互相配合,扶助青年面對挑戰和實現理想,培育不同層面的各類人才,共創澳門青春夢。


       澳門青年聯合會會長 馬志毅